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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公共管理学院实验中心安全检查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05-12 编辑: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构建安全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实验教学、科学研究正常进行,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准入情况、安全设施安装与运行情况、危险源分布与管理情况、个人防护与环境保护情况、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安全检查与巡查台账等。

二、实验中心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并结合学院制定实验中心检查项目表,开展日常巡查、不定期检查、重点部位检查、专项检查等。

三、实验中心根据学校、学院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检查职责,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隐患应及时排除,未能立即排除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学院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四、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每学期不少于1次,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院领导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实验中心负责人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专职(兼职)安全员每天巡查不少于1次。

五、学院和实验中心主动配合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反馈的问题和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公共管理实验中心

2020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