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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科研】关于组织开展评选第二届徐州市专利项目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30 编辑: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第二届徐州市专利项目奖申报工作现已启动,具体内容见附件1。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徐州市专利项目奖分设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专利金奖不超过10项,专利优秀奖不超过50项。

二、申报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本届市专利奖评选:

(一)申报单位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或者专利实施单位;

(二)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所提供的技术方案构思巧妙、新颖,原创性强,技术水平高,对促进本领域的技术进步与创新有突出的作用;外观设计专利在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上具有较高水平;

(三)该专利已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转化一年以上,附着专利产品当年度销售额或利润同比增长10%以上或实施该专利后取得了突出的社会效益;

(四)该专利的专利权人对专利权的保护措施积极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

(五)单支产品不得重复申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市专利金奖、市专利优秀奖:

(一)存在专利权属纠纷、专利权无效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专利权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

(二)申报专利曾经获得过国家、省、市专利奖;

(三)专利及其产品不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和环保政策;

(四)申请人存在失信行为;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申报的情形。

三、申报材料

(一)《徐州市专利奖申报书》(附件2);

(二)专利证书和专利登记簿副本(复印件);

(三)专利公告的说明书复印件,即授权公告时的扉页、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或外观设计图;

(四)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实物、模型或照片;

(五)实施单位单独申报时,要提供专利权人放弃申报的书面声明及对该专利享有合法实施权的文件,如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及备案证明等;

(六)专利权人或实施单位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可以共同申报,或通过协商由部分单位申报,放弃申报的单位要提供放弃申报的声明;

(七)经济效益证明,要加盖出具单位的财务专用章,重点说明新增销售额、新增利税、出口额等经济指标;

(八)社会效益说明要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九)特殊产品相关市场准入证明;

(十)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要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申报单位为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

(十一)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如获得资助、获奖、商誉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请有意向的老师,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及时提交申报书纸质版2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同时提交申报书和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截止日期2021年7月12日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江卫东  张建勋

联系电话:83590167  83590172

电子邮箱:4649@cumt.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