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人才强校战略,充分尊重科技人才成长规律和科研活动自身规律,努力营造一个以稳定支持和目标考核为主要形式的科研环境,超前谋划部署一批有志愿、有能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围绕一定研究方向潜心科研,学校决定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启动培育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英才培育工程专项),超前选拔培育一批扎扎实实做学问且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青年科技领军人才。现就项目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1.培育目标
本专项主要面向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重大工程关键核心技术研究,为青年科技人员承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前期培育,助力青年科技人才取得产生较大影响的原创性理论成果,或在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2.资助领域
聚焦国家战略需求,瞄准关键核心技术,加强学科交叉研究,培育新的学科方向,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覆盖的所有学科。
3.资助期限
项目执行期为4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2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4.资助规模
原则上择优资助不超过8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经费100万元。
5.遴选规则
根据青年人才成长规律和科研活动自身规律,充分发挥二级单位在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中的主体作用,采取二级单位限额推荐、科学技术研究院形式审查、校外专家咨询、校学术委员会遴选、学校研究确定的工作机制。
二、推荐条件及名额分配
1.培育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推荐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具有博士学位、职称(含预聘、特聘)为正高级、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不含在站博士后)。
(2)申报人业务水平高、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已经取得具有一定影响的科研成果;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面上及以上项目,并获得江苏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含)以上的人才类科研项目支持或国家科学技术奖(排名前3)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排名前2)。
2.培育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推荐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具有博士学位、职称(含预聘、特聘)为副高及以上的青年教师(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中级职称,不含在站博士后),男性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34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申报人业务水平高、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已经取得具有一定影响的科研成果;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或曾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排名前6)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排名前3)。
3.有以下情况者不予推荐:
(1)正在申报或承担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的
(2)正在申报或承担高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逆层次申请的
(3)曾主持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处于终止或延期状态的;在研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达到3项的;获得过英才培育工程专项项目支持的。
4.拥有第四轮学科评估A类学科的学院(矿业、安全、资源、化工、环测)可推荐2名申请人,拥有B类学科的学院(土木、机电、信控、电力、材料物理、数学、计算机、经管、公管)可推荐1名申请人,国家级科研平台(煤炭国重、深地国重、瓦斯治理中心、煤加工中心、物联网中心、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低碳院及人工智能研究院可推荐入库人选1名申请人。
三、考核要求
1.培育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考核要求
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具备承担国家、企业重大科研任务能力,在基础理论研究方面有所突破,项目执行期间累计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低于2次,否则不予结题,且2021年1月1日(含)以后须承担与资助内容直接相关的新立项目或取得相应研究成果,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且入选“XX学者奖励计划”或“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领军人才”;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2项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1项,以及横向科研单项合同到账经费400万元及以上项目1项或科研经费到账800万元及以上;
(4)相关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排名前2)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排名第1)。
2.培育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考核要求
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具备承担国家、企业重大科研任务能力,在基础理论研究方面有所突破,从项目执行过半后,项目负责人必须每年申请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否则对承担项目予以终止,且2021年1月1日(含)以后须承担与资助内容直接相关的新立项目或取得相应研究成果,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以及江苏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含)以上的人才类科研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国际合作专项项目)或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排名前2或二等奖排名第1)或国家科学技术奖(排名前4);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2项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1项,以及横向重大科研项目(单项合同到账经费300万元及以上)1项或资助期内科研经费到账500万元;
(4) 相关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排名前3)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排名第1)。
四、推荐单位工作要求
1.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遴选方案,主要考察申请人科研水平和发展潜力,坚决克服“五唯”不良倾向,在限额内择优推荐项目人选。
2.结合学科特色和优势,为项目负责人量身定制培育方案,鼓励项目负责人进平台、入团队,明确培育期内具体工作目标和退出机制,根据学校安排开展项目年度检查及结题验收等工作。
3.充分发挥团队带头人作用,为项目负责人配备指导科研生涯成长和发展的学术导师,学术导师可由校内外高层次人才担任。本单位主要领导一对一联系项目负责人,协调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4.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研究生招生指标、科研用房、资源配置等方面对项目负责人予以重点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可给予一定配套经费支持。
5.优先推荐项目负责人申报省部级及以上科研、人才等计划(不影响申请并完成培育目标),优先推荐项目负责人到国际和国内学术组织任职。
五、其他说明
1.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须参加至少两次省级及以上学会或重点高校、科研院所主办的50人以上国内外学术会议,期间研究成果能够以大会报告、主旨报告、特邀报告(含墙报)或者会议论文发表。
2.所有与资助内容有关的项目、奖励、论文、专著等研究成果均以中国矿业大学为依托单位或第一完成单位,并在论著等成果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和项目批准编号。
3.本项目按照年度拨付资助经费,如项目负责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则认定为完成项目培育目标,项目结题且不再继续资助。
六、校内申报安排
12月2日16:00前,申请者撰写《申请书》(见附件1),登陆 “科研创新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步骤为,在校主页(http://www.cumt.edu.cn/)点击“融合门户”进入“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点击“校级项目申报”->找到“2022年中国矿业大学英才培育专项项目库”->点击“申报”->填写信息,并上传最终版申请书(word格式),文件名为“2022英才培育专项(杰青/优青)—单位—姓名”(如“2022英才培育专项(杰青)—安全学院—张三”)。
12月8日16:00前,各单位对申请者申报资格和《申请书》内容进行审查,召开本单位教授委员会以及党政联席会遴选推荐人选,将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本单位审核盖章后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纸质一式二份送至科研院自然科学研究办公室(行健楼C308),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zrb@cumt.edu.cn,逾期不予受理,且不受理个人申请。同时,各单位须对医学领域申请项目进行伦理检查并附证明。
12月30日前,科学技术研究院自然科学研究办公室(行健楼C308)接收各二级单位提交的《申请书》纸质版进行形式审查,组织校外专家来校听取项目申请人答辩,并给出咨询意见,校学术委员会召开会议遴选报学校研究确定最终入选名单并公示。
联系人:赵 亮、杨 晨
联系电话:83590165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