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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公共管理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9-09 编辑:

为适应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要求,充分体现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证研究生入学质量,根据《中国矿业大学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以及《中国矿业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工作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制定,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业务等方面培训,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定,考生申诉受理以及信息公开等工作。

二、接收专业及人数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工作办法》的规定要求,考虑公共管理学院生源情况、学科发展需要和学生的选择意向等因素,公共管理学院各二级学科拟计划接收推免生名额以2027年招生目录为参考,具体推免生人数以实际接收情况为准。

三、复试工作

1、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每组不少于3人,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依据材料审核成绩择优筛选进入下一轮考核的考生名单。

2、成立复试小组

公共管理学院接收推免研究生复试组按专业组建。每组由5位办事公正、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且无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设组长1人,另设秘书1人。

3、复试对象

复试考生由三部分组成:其一,为本校已报名2027年本研贯通项目(含本硕博、直博)并已通过学校、学院资格审核的学生;其二,9月18日前通过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预推免报名系统(https://yzs.cumt.edu.cn/yzbm/logon)(以下简称“预推免报名系统”)预报名且学院审核通过的校内外推免生;其三,未参加我校预报名而在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中报考我校并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

4、复试方式

学院采取多批次复试的方式进行,参加复试的推免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申请材料到学院报到。

5、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2)中国矿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预报名推免系统可生成);

(3)中国矿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预报名推免系统可生成);

(4)本科学习成绩单及排名证明扫描件(须加盖学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5)思想政治考察表;

(6)外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请提供证书或成绩单扫描件;

(7)学术成果(包括公开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得专利、获得学术科技奖项、承担课题或者其他具有学术水平的成果)扫描件;

(8)专家推荐书(申请本硕博、直博生需提供);

(9)诚信承诺书(预推免报名系统可下载);

(10)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证明。

上述申请材料请按照编号顺序整理,于复试前提交至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培养办公室A523,地址为:江苏徐州大学路1号中国矿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培养办公室A523,邮编:221116,联系电话:0516-83591435(孙老师、高老师),材料不予退还。邮寄请使用顺丰,因人员不足不接受其他快递。

6、复试具体安排:

(1)本校本研贯通项目(含本硕博、直博)学生:

报到:2026年9月10日上午9:00-9:30,文A404;

面试:2026年9月10日上午10:00-12:00,文A406。

(2)其他普通推免生:

报到:2026年9月17日下午14:30-16:30,文A301;

面试:2026年9月18日下午9:00-17:00,地点报到时通知。

7、复试形式、内容及要求

复试工作由一级学科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实施。复试组负责确定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复试时间每生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

复试采用现场集中复试的方式。请考生提前30分钟到场,做好准备工作。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考查及专业基础知识、综合能力考核。综合能力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同时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以及了解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四、录取工作

1、研究生录取工作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性。

2、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进行最终排序,确定录取与否;以复试成绩排序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推免的直博生学业奖学金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选,推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按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选。

3、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复试成绩等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学校将通过教育部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正式录取名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统考。

五、本办法由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公共管理学院

二O二六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