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共管理学院实验室借用办法》,借用人须提前一周将主管领导签字的实验室借用申请交到实验中心,填写《公共管理学院实验室借用登记表》,将申请和登记表交实验室管理人员,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展实验。
借用须知:
1.严禁从事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宣扬宗教和暴恐、破坏民族团结等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中明令禁止的活动;严禁从事涉及商业的各类活动。
2.按照“谁借用、谁负责”的原则,借用人对活动组织过程安全负全责。
3.使用时须遵守实验室管理办法。借用人在使用结束后应立即将实验室恢复原状,保持实验场所的整洁。
4.借用人须提前一周将主管领导签字的实验室借用申请交到实验中心。使用人须提前三天到实验室准备实验设备。